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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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完善手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规范、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方案》表示,到2025年末,住院患者围手术期死亡、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负性事件发生率进一步下降,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不高于1.8‰,住院患者手术后获得性指标发生率不高于7.5‰,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发生率、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进一步降低,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方案》从术前、术中、术后风险管理和系统持续改进等4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方案》要求,以科学评估为抓手,加强术前风险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围绕手术风险、手术人员能力、患者风险加强评估与管理,科学制定手术方案并做好术前准备,尽可能降低手术风险;以强化手术核查为基础,严格术中风险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围绕手术设备和设施、手术人员及环节、患者与手术过程等核心要素和环节加强核对核查,防止出现差错,保障手术安全;以精细管理为保障,强化术后风险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术后转运衔接、即时评估、恢复管理、出院指导等方面工作,尽可能消除术后安全隐患,保障患者术后康复;以优化机制为手段,实现系统持续改进,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手术安全持续改进机制,从系统管理层面保障手术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人表示,相关医疗机构和质控组织要将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密切关注手术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前沿进展,吸纳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加强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学习培训,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同时,应用信息化手段对手术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循证依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精准地开展行动。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质控中心的监督指导,通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措施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要坚持双管齐下,一方面对辖区内发生的严重手术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另一方面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记者孙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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